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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录入时间:2007-05-11 18:35:19    作者

瑞政办发〔2007〕47号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瑞丽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市直各单位,省州驻瑞单位:

《瑞丽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瑞丽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方案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瑞丽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rl.yn.gov.cn)在省州网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已于2006年9月正式对外开通。网站设有政务动态、政府公告、书记市长信箱、便民服务、招商引资、政策法规、瑞丽旅游、翡翠珠宝、边境贸易、部门导航、乡镇导航等栏目。网站内容涵盖了政府政务动态以及广泛面向个人、企业和投资者服务的公众信息。政府的门户网站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大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瑞丽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瑞丽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内容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及时公布国家、省、州、市的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信息网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合力共建,资源共享。信息网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共同保障。充分发挥部门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信息网内容的保障方式

信息网内容的保障以市政府办公室为主,各乡(镇)、区、市直各单位共同维护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归口管理等方式保障。

网上抓取-由网站管理员(瑞丽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根据需要不定时从各网站上抓取,将已公布的信息导入信息网相应的栏目,并说明信息来源。

自行上传-网站管理员将为网站共建单位分配一个信息上传的用户帐号和密码,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归口管理的栏目自行上传内容,并负责审核上传内容的信息安全和合法性。

信息报送-各乡(镇)、区、市直各单位需要在网上发布本单位归口管理栏目以外的内容,可通过网内业务通道和电子邮件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市政府办公室,由网站管理员审核后发布到相应的栏目。

网站链接-将省州驻瑞单位、市直各单位已建的网站主页与信息网进行链接,以方便用户访问。

三、信息网内容的审核管理

(一)瑞丽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网站内容的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各乡(镇)、区,市直各单位,省州驻瑞单位的办公室是提供信息资料的主要部门,负责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同时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员,以确保涉及本部门的相应栏目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四、信息网内容保障的措施

(一)各部门要按照信息网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收集、整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资料上传到相应的栏目,充实网站内容,确保内容到位,及时更新信息,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要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部门要确保必要的上网设备,至少要有一台能访问互联网的计算机,以便于从后台发布信息资料。暂时无法访问互联网的部门,可将审核后的信息资料,制成电子文档送交网管中心代为上传发布。

五、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通过信息网向公众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丰富信息网各栏目的内容,防止应上网信息的缺失和滞后,市政府办负有对各乡(镇)和市直各部门进行督查和通报的责任,并将根据各个部门上传或提供信息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各单位应积极主动向信息网上传或提供信息,以促进政府网站建设的健康发展,确实把瑞丽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办成真正体现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的窗口。

 

 

 

 

 

来源: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