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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的通知
录入时间:2007-12-06 09:30:20    作者

瑞政办发〔2007225

 

 

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省、州驻瑞单位: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51实施,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做好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编制政务公开内容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的重要性

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是完善科学民主行政制度,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具体措施。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化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编制好政务公开目录。

二、编制说明

(一)政务公开目录范围

1、市政府主要公开:政务信息(具体包括:领导介绍、政府机构组成、政府公告、政府文件、政府工作目标、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统计公告、新闻发布、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等)、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2、乡(镇)人民政府主要公开:部门职能、领导介绍、内设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它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等。

2、市直各部门对外主要公开:部门职能、领导介绍、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所属服务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的标准和依据、工作动态、法规政策文件、服务承诺、行政复议事项及程序、监督投诉电话等。对内主要公开:机关制度建设、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任用、机关考核和奖惩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和其它应公开的事项。

3、公用事业单位主要公开:单位名称、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监督处理办法和便民服务电话;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制定和调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结构(见附件)

 政务公开目录分为五类:机构职能类、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类(含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便民服务类。

三、工作涉及范围

下列单位应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政府办公室、档案局、接待办、信访局、法制局、发改委、经委、教育局、旅游局、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含公路运政、海事局、征稽处)、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含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大队)、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外办、招商局、畜牧局、扶贫办、统计局、安监局、移民局、人防办、蔗糖办、粮食局、广电局、体育局、防震减灾局。

(二)省、州驻瑞机构:公积金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气象局、人行、银监局、邮政局、瑞丽海关、检验检疫局、烟草局。

(三)公用事业单位:市民族医院、市农场医院、市第一民族中学、市第二民族中学、市第三民族中学、电力股份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

涉及的各部门可参照上述范围自行组织实施,并与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做好链接。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各乡镇、市直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要认真梳理政务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准确界定对内、对外公开政务信息,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凡属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凡涉及部门单位内部人财物等重要事项等都要编入公开条目。编制工作要认真组织、主动对照、自觉编制、严肃对待,每项公开内容都要明确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公开责任部门。

(二)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抓好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确定负责编制的工作人员,保证信息准确完整。

(三)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要对收费事项及标准依据单独进行整理,列入网上公开目录(见附表)。

(四)由于政务公开目录内容多,文字量大,各单位将编制好的目录用电子文档于1210日前报送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各单位分管领导、目录编制人员联系电话同时报送。

(五)20081月份,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进行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地址:瑞丽市勐卯路1 

 联系电话:4119285

 电子邮箱:rlzfb@163.com

 

 附件:1、单位政务公开目录表.doc 

       2、详细信息表.doc 

       3单位政务公开目录表(样表).doc 

       4详细信息表(样表).doc 

 

 

 

 

                                        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来源: 瑞丽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