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治宣[2006]8号
关于印发《瑞丽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区、市直各单位、农场、省、州驻瑞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瑞丽市委、瑞丽市人民政府批转的《中共瑞丽市委宣传部、瑞丽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瑞丽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瑞丽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细则》。现将本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瑞丽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瑞丽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细则》
主题词: “五五”普法 规划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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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州治宣办、州司法局、市委柳五三书记、市政府龚能政市长、赵科丁常委、陈玉龙副主任、
卫岗副市长、柴云生副主席
发:各乡、镇、区、市直各单位、农场、省、州驻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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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 2006年8月28日印发 |
共印110份
瑞丽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细则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五五”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在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按照依法治市和上级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构建平安瑞丽、和谐瑞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针对重点对象和重点行业特点,实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全体市民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实施方案
(一)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应加强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完善任前考法制度,提高依法决策管理水平。
1、学习内容
各级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全面准确地理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学习掌握宪法、民法通则、刑法、立法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中外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要探索研究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课题。
拟提拔的领导干部除学习上述内容外,还要学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制教育读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知识,学习打击社会丑恶现象和邪教组织等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需要提请人大依法任命的法官、检察官,要学习和掌握民主法制理论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以及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以及与职位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学法用法形式
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要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采取集中培训、办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方式进行,并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乡(镇、办事处)、科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每年应举办二至三次;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要在学习相关法治课题的基础上撰写学法用法的调研报告或论文。
(2)建立党校和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中的法制理论轮训制度。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在举办干部教育培训时,应将法制课作为教学的一个重要内容。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3天;拟提请人大依法任命的法、检两院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对拟提拔担任县处级职务的干部,集中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制学习内容和课时。
(3)坚持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县处级干部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乡(镇)、科级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得少于50个学时。要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4)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探索并养成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的习惯做法,充分发挥专家、律师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制度建设。
3、考试考核方式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激励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考核,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建立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考核制度。要把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实施,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2)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负责考试”的原则,由各级培训机构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党校各主体班次结业考试中应该有法律知识的内容。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法官、检察官任前和届中法律知识的考试制度。
(3)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统一印制《云南省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证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主管部门将领导干部的学法内容、时间、形式、考试成绩等填入《证书》。每年的学习情况载入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学习档案,作为党委使用干部、人大依法任命干部的重要条件。需提请人大依法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助审员、审判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庭长、副庭长、副院长、院长,副检察长、检察长以及两院其他系列副处级以上干部,要参加相应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考试,不合格者暂不提请任命。
参加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的人员,其成绩登录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与《云南省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强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学法考试制度,提高法律素质。
市普法办、市政府法制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应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考试活动,并纳入公务员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各部门普法领导小组应针对本单位工作重点,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组织学习与本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干部每月应集中学习半天,全年累计自学法律知识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各单位每年度征订各类普法教材应达到单位总人数的80%以上,且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一次以上的学法考试(含市普法办组织在内)。
(三)各乡(镇)区应注重提高居民、农民及流动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重点抓好“法律进社区”与“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强化社区和乡村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营造民主法治氛围。
1、要根据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组织农村干部、村民重点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宪法》、《刑法》、《婚姻家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种子法》、《土地法》、《森林法》、《交通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土地承包法》、《消防法》、《禁毒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
2、乡村干部每年学法应达到8小时以上,每年至少应举办一次农村普法骨干的培训。
3、应经常采用板报、广播、民族语言、VCD宣传法律法规。
4、定期采用法制文艺演出形式进行法制宣传。
5、应积极征订各类普法教材,乡镇干部持书率应在80%以上。
6、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个村委会(居委会)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社区)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提供一本农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
(四)继续开展好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1、市教育局要以学校为主阵地,强化以课堂教育为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应完成不少于2次法制教育授课任务。校园内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所学校必须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教育图书角(内设一个法制宣传栏,多种法制宣传图书、报刊、杂志)。在校生法律知识普及面应达95%以上。
2、市政法委每年应举办一次法制副校长的培训,教育局每年应组织一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
3、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化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市妇联应利用“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对社会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交通安全法》、《宪法》、《禁毒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婚姻家庭法》、《计划生育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法》、《森林法》、《劳动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
(五)、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1、市经贸局、商务局、知识产权局、安全生产监督局、瑞丽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技术监督局应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力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刑法》、《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有关市场规则的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着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能力。
2、市经贸局、商务局、知识产权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每年至少举办4期培训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面授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参学率、持证率应达经营管理人员的95%以上。个体工商户参加学法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1、各行政执法单位除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外,每年还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上的规模较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要充分利用好“土地日”、“禁毒日”、“防艾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税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日,大张旗鼓地宣传各类法律法规。
3、市文化局每年应编排一组法制文艺节目,定期到各乡(镇)区演出。
4、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普法办应搭建起“说法、用法”的平台,发挥大众传媒的主渠道作用,搞好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办好《边陲警视》等法治专题节目和“普法工作通讯”,举案说法,营造出强大的法治宣传氛围。
(七)、加强依法治理工作
1、建立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并依法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单位政务公开、程序合法,行政收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得到规范。
3、行政执法单位应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的创建活动,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认真纠正执法不当和执法违法行为,严格推行三制,即“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依法赔偿制”。
4、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民主法制村建设每年以15%的进度递增。
5、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民间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被消除,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6、积极开展禁毒防艾及禁赌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无吸毒、赌博现象,70%的村应做到无“黄、赌、毒”现象。
7、学校教育秩序良好,建立健全以学生为本的管理规章制度。
8、学校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责任落实。
9、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应着重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进入这类场所。与此同时还应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力度。
(八)、组织健全,保障有力
1、每个单位必须依法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一名领导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普法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普法工作。
3、大部门有专人负责,小部门有兼职人员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各部门必须制定五年工作规划和每年工作计划,做到年初工作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5、各部门和行业应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九)、建立健全台帐、信息反馈工作
1、各部门每年至少应向市普法办报送6期以上普法简报或相关信息。
2、按时上报普法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表,全年普法报表不得少于6次。
3、各部门除向市普法办上报相关材料、信息外,应建立好本单位的档案、台帐。
瑞丽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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