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瑞劳社字〔2008〕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
为了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全市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工作水平,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推动劳动保政务信息工作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当前我市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
由本局各股、室、乡镇劳动保障所分别确定1名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重点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并共同做好政务信息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
1、全面组织落实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局信息稿件的编辑、审核和质量把关,指导、督促、检查全局政务信息工作。组织抓好政务信息工作情况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等工作。
2、统一负责向市委办、市府办和瑞丽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务信息,努力完成州、市政府对我局的政务信息考核任务。
3、负责编印《瑞丽市劳动保障信息》,每年编印不少于24期。
5、做好州劳动保障政务网信息报送和网站维护管理等工作。
(二)局机关各股室所
负责收集编辑信息并及时提供给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向市委办、市府办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务信息,以及编印《瑞丽市劳动保障信息》。
(三)信息考核和奖励对象
各股室所以及信息发布和报送人员。
二、信息报送内容
(一)劳动保障运行情况、特点、问题和建议,及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的重要信息。
(二)劳动保障重要工作措施、重大活动情况、工作创新、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等。
(三)反映劳动保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调研成果等。
三、政务信息报送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机关各股室所主要负责人为该单位(股室)的信息工作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工作责任意识,要把信息工作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政务信息报送和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充分运用政务信息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
2、信息内容要真实可靠,准确全面,及时有效。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有深度,力求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要及时报送和发布信息,提高信息时效性。
3、突出政务信息的原创性,一般情况下不能以摘代编。
4、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保密或敏感性内容的信息报送和发布须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避免发生失密现象。
四、考核指标和奖励标准
(一)考核指标
1、社会保险办公室:10条; 2、农工办:5条;
3、就业服务办:10条; 4、劳动工资与仲裁股:7条;
5、法规监察股:15条; 6、基金监督股:5条;
7、职业技能股:3条;
8、乡镇劳动保障所:5条/所;
(二)奖励标准
报送的政务信息稿件由局办公室统一审核、采纳、登记核准后,交局长审批后给予奖励,由局财务室按年统一发放。
1、局机关各股、室、所完成年度政务信息考核指标的,奖励100元。
2、个人奖励部分:本项奖励对象为局机关股室所干部。
(1)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报刊录用的1条信息奖励100元。
(2)被省级部门及报刊录用的1条信息奖励50元,领导批示的加倍奖励。
(3) 被州级部门及报刊录用的1条信息奖励20元。
(4)被市级部门及报刊录用的1条信息奖励10元。
3、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奖励视上级部门采用情况给予奖励。
4、局办公室将按年度对报来的信息采用情况进行书面通报,未按要求完成信息约稿任务的股室所进行通报批评。年底将组织对各股、室、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全年信息采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终考核、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附则
1、本办法由瑞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政务信息 管理 通知
瑞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制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