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政发〔2006〕194号
各乡(镇)、区,市直各单位,省州驻瑞单位:
根据《中共瑞丽市委关于穆晓康同志任职的通知》(党组字〔2006〕137号)要求,经瑞丽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穆晓康 任瑞丽市公安局挂职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