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红十字博爱周”宣传内容
(2008年5月8日,第61个世界红十字日)
红十字会宗旨: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红十字精神:人道、博爱、奉献。 红十字会会员条件:本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红十字章程的,可以向瑞丽市红十会申请加入红十字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集体加入红十字会的为团体会员。对红十字会事业有较大贡献的个人,红十字会可以直接接受为会员。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红十字会会员的权利: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佩带红十字标志;团体会员的权利由法人代表承担。
红十字会会员的义务:宣传、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红十字会履行的职责: (一)平时履行的职责: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参与无偿献血;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交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二)战时职责:组织红十字会救护队,参与战场救护;在武装部队中依法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对战区平民进行救助;协助战俘、被监禁者及难民与家人取得联系,转交钱物,并为此建立必要的通信渠道;参与探视和见证交换战俘。
红十字会募捐款项用途:用于备灾、救灾,扶贫济困,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实施捐赠。
瑞丽市红十字会地址:市政府二楼
咨询电话:0692-4142374,联系人:段连民、龚兴平。
瑞丽市红十字会募捐帐户:瑞丽市农行人民路分理处,
帐号:24-134201040004288
“携手人道 共建和谐”
“人道、 博爱、 奉献”
“奉献一份爱心,关爱弱势群体”
|